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反映山东新城建工承揽的中药现代化技改项目存在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信后,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2013年5月14日,山东新城建工中标中药现代化技改项目,中标价格为3308.24万元,项目经理为伊某善。2015年5月27日,该项目竣工验收。
经约谈举报人、山东新城建工济南分公司经理岳某、现场实际负责人刘某先并调取了相关资料,发现山东新城建工与济南腾跃劳务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济南腾跃劳务公司承包内容为该项目的全部土建内容,且合同约定按工程审定值的3%向山东新城建工交纳管理费。在该承包合同中,刘某先为济南腾跃劳务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同时,发现山东新城建工中标的项目经理等管理班子成员未到岗履职,现场管理实际负责人为刘某先,刘某先未与山东新城建工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在该单位缴纳社保。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认定山东新城建工承揽的中药现代化技改项目存在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鉴于以上调查核实情况,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山东新城建工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山东新城建工转包其承揽的中药现代化技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市城管局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