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容易付款难工程款又拖一年
据了解,这项青银高速公路交安设施改造提升和局部路段路面维修工程是2017年12月1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建设单位为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中标的是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窦先生之所以能接触到这一项目,是因为他之前与建工集团的劳务分包单位鼎和机械有过合作,“这一次鼎和机械把一部分土建工程分给了我,但因为都是写零散的活儿,所以我跟鼎和机械就没签合同。”
没有合同,这给事后的工程款结算埋下了一颗“雷”。从2018年春节开始带着工人进场施工,到2018年9月这项工程彻底完工,窦先生累计垫付了近140万元,可如今因为工程量计算的问题,这一项目还是没有在鼎和机械入账,也就更谈不上付款了。
窦先生说,自己负责的是这一项目中青新路路缘石的拆除、开山段垃圾清运、电缆沟凿恢复清运、运防眩板等十余项施工作业,同时还承担了另一分包单位的花箱修复、翼墙等项目。“鼎和机械给我出过一份工程量单,上面还有工作人员的签名,只不过这份工程量单上的内容不够全,没有包含我替另一家分包商干的活。”
项目负责人离职工程量计算遇难题
对于窦先生的说法,鼎和机械方面也没有否认。一年前,鼎和机械的负责人周先生就曾承认窦先生确实替另一家分包商承担了部分项目,所以付款的前提就是得把工程量算清楚。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工程量的计算还没有完成吗?
“我跟窦先生说的很清楚了,让他去找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当时怎么干的活儿,项目负责人最清楚了。”11月14日上午,信网再次联系了鼎和机械的周先生,他表示这一工程施工时由一名逄姓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此人现在已经离职,离职时也没有把工作交接清楚,所以还是得由窦先生先找逄姓工作人员核算好工程量才能谈付款的事。
建工集团称与施工人未有直接关系付款还得先算工程量
事到如今,显然工程量的计算成了解决付款问题的一道坎,就连中标工程的建工集团似乎也无力解决这一问题。“窦先生来找过我,我也把情况向领导反映了,可是他手里既没有合同也没有结算单,我们也不能给他结账。”建工集团的徐女士曾就付款问题与窦先生沟通过,她也认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工程量计算清楚,“我们现在也还没有把全部的工程款付给鼎和机械,就算我们可以直接给窦先生付款,那也得有双方认可的工程量为前提。”徐女士说,从公司层面上说,建工集团是与鼎和机械签订了工程合同,并没有直接与窦先生有过联系,因此还是得由窦先生先与鼎和机械明确了工程量,公司才能进行正常付款。
信网也就此事联系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他们会按照合同约定先付给中标的建工集团,再由建工集团处理与分包单位的结算,“具体的付款情况我们会与建工集团再核实,如果存在超期未付款的情况,也会督促他们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