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态环境局7日发布的处罚决定指出,安徽省港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江淮沟通段施工j001-3标项目部办公管理住宿区域产生的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外排至院外的水沟内;施工人员大院产生的废水接入前期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理外排至院外的水沟内经现场取样检测显示外排废水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安徽省港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23万元的罚款。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当天,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也作出了处罚。处罚决定显示,安徽省港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江淮沟通段施工j001-3标项目部项目混凝土拌合站投料口未密闭,砂石堆放原料仓未完全密闭也未采取防扬尘措施。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30700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安徽省港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由A股上市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据了解,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年7月也曾因涉污被汕头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此外,该公司在7月5日和7月13日分别被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和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达1777万余元。
中国网财经对安徽建工及旗下公司将持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赵融)